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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,報告擱在一旁了.
兩個小時前,電視上的廣告提醒了我:他發了新作品.
還好,我來得及搭上這趟頭班車.

Bon Jovi,準備要啟程了嗎?

我記得第一次被推薦時,是感動的.
可是我已經不記得是哪一首了.
不過,我希望是Make a Memory.

人,是自私的.
在分手後,往往還是期望著這段愛情在對方心中,留下印記.
但是,又有誰能忘掉那份痛楚呢?
如果只要記得最美好的那一部份就好了...

我很喜歡Leann Rimes,她的How Do I Live,是經典.
整張專輯,超喜歡Till we ain't strangers anymore的.
兩個人給我的感覺,就像是兩個熟悉的陌生人,
但擦出的火花,卻是充滿驚喜的.

哈,我還是沒辦法把整張專輯聽完.
畢竟有些吶喊撕裂的搖滾精神,還不是我可接受的範圍內.

快了,暑假的旅程就要開始了.
蓄勢待發中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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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elixhi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